//@Lilys: 关键在于这个[轮流发生性关系]到底是警方说的还是媒体说的 //@宝中堂: 第一,轮奸法律上不是罪,是强奸罪的一种形式。第二,报道原文无疑清楚地传达了涉嫌轮奸的意思;第三,这个所谓嘲讽,我看很多人纯粹是出于某种下三路的兴奋,这也是最让我恶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