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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猎狼师

    [话筒]//@谓贤: 严格意义上讲,不存在“废除”的问题,而是要如何追究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违宪责任!
    @杜导斌 发微博、@色色猴 拍纪录片,最终都因“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此罪已成当下越来越大的“口袋罪”,只要想整你,都可获罪。此类“口袋罪”完全背离立法与司法理性。现代法律的共识是,不处罚未被法律事先禁止的行为。这些“口袋罪”不仅会制造大量冤假错案,还会让民众无所适从。理应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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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