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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叟
11 years ago
何必与烂腐并呆计较?太抬举它了。当如青石律师一般,任其败花有意,我只是无情流水。放眼于美好之未来,不让那那些污秽之物玷污自己和他人的眼球。//
@青石律师
: 转发微博
@佚名
11 years ago
痛批梅春来律师的表演——评
@梅春来律师
@程海律师
@全章律师的专业化之争
这几天,微博小热闹。一个叫做梅春来的人把“律师界的亡命之徒”
🔗 网页链接
.com,第6499790条
@长围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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