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有播过吗?//@开博救母: //@迟夙生律师: 这个法官已经告诉了人们这个国家如何对待妇女和儿童! //@shmily1314的微博: 说得很好啊! //@bestseal: 我看过三次完整视频,小贩无理,城管无德,法官无耻,制度无望。 //@王克勤: “一次罔顾事实的枉法裁判,远比十次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要大得多。”
2013年3月广州城管掐脖门事件,小贩状告城管一审败诉,律师当庭怒斥法官“这种罔顾事实和法律常识的判决,是司法之耻。”一次罔顾事实的枉法裁判,远比十次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要大得多。给原告代理律师赞一个[赞]🔗 网页链接 @袁裕来律师 @迟夙生律师 @青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