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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胡子黛玉

    新余市公安局袁河分局在网上发现刘*萍和朋友在自家楼下的举牌合影,先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立案,后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并报捕;检察院在批捕时又将罪名改为“非法集会罪”。刘*萍就是在这种变戏法似的罪名转换中,一天接一天地付出自己的自由:司法机关为何要如此刻意加罪于无辜公民?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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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