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看待王书金案再审#证据为先,疑罪从无。王有多罪在身,足以判死,“揽罪”可以拖延生的时间。王虽“认罪”,但证据不足,不可据此否定聂树斌案。检方坚持证据而非口供孤证,恰恰说明19年中国法制的进步。境外人员@李开复 @杨佩昌 等极力污称检辩错位,若非法律白痴,便是故意误导舆论、挑动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