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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讲新常识: 欲加之罪。。。//@周泽律师: 寻衅滋事作为扰乱公共秩序罪类犯罪,出书和网上怎么寻衅滋事,如何扰乱公共秩序,还真是个技术活,非公安司法机关不能实现。//@李方平律师: 杜导斌、杜斌,都是寻衅滋事被北京公安刑拘,我真搞不清是谁在寻衅滋事?
    【出书:扰乱公共秩序or寻衅滋事?】@浦翠兰律师 约我合办一刑案,为把他往高层次带,我毫不犹豫答应了。老浦建议我收一千元律师费,听说他也收了一千元,但给了当事人亲属四千元。今日会见当事人杜斌,发现其被追诉的犯罪好特别:传唤是"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刑拘是"涉嫌寻衅滋事",被讯问的是在港台出书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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