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宪改8】#宪法委员会#更正# 经向越南国立大学教授求证,越宪草案并未拷贝我朝制度。由于多数越南学者是留欧的,因此青睐凯尔森式,但做了改良。委员会是独立的,可审查法律及越共文件,但仅有建议修改权。不少国代及学者对此不满。@梵夫俗子的微博 @张翔RUC憲法 @雅礼老四哥 @蔡克蒙 @傅蔚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