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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ms鍶

    「欠歌單據」寫著「願意在大家見證下,答應2009年2月14日以前交歌,要是沒有的話,情人節就陪蕭敬騰一起過,特簽下這份欠歌單據以玆證明。」方大同:「我生平第一簽這種東西,真的是很有趣,我看我要跟很多一起過情人節了!」蕭敬騰笑著表示:「我蠻想跟方大同過情人節耶!歌我不要了。」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