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忠老师已写就《建议依法对刘*萍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律师意见书》,并以特快寄往检察机关。意见书包含了案件的基本事实,以及张老师无罪辩护的理由。大家读完之后,可依自己的良心判断:刘女士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请@袁裕来律师 @于建嵘 @徐昕 @赵楚 @何兵 @周泽律师 @童之伟 等师友关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