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走邪路
→ → //@飚哥漫画34世: 神右右 //@喀布尔的山大王: →_→ //@郑维: 神→ //@深夜一只猫: //@余小眼儿: //@连楷: 神了最右。 //@梗叔: 最右![蜡烛][偷笑] //@伯林的微博: 最右 //@李佳佳Audrey: 哇!神右→_→ //@哇塞神兽: 天安门上的两行字和照片内容我不发表评论,但我觉得也算损坏文物 展开全文有人说丁是个孩子,不能直接提他名字、不能转发批评他的微博。首先,毁坏3500年的文物是犯罪!那不是你家砖头随便刻着玩儿的,未成年人一样要承担责任。其次,这孩子显然教育缺失,这么干从未被纠正过(包括刻这7个字时)。是他自己不保护自己,否则不会留下大名;是父母不保护他,否则不会全然不阻。 展开全文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