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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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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亚年的女儿给她爸爸的信」第一次见朱亚年,为了取得朱亚年的信任,我让朱丹给他爸写了封信,但这个会见在公安阶段始终没成,看守所推给公安,公安推国保,国保说此案属于特殊案件,但是刑诉法里根本就没有特殊案件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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