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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笑言说

    //@一浪儿_: 北京市公安局是5月15日签收的,按规矩必须在签收后15日之内答复,即最迟必须在5月31日答复@李春光先生 。呼吁重启#朱令#案。
    【声明3】作为朱令令的代理律师,本人依授权于2013年5月9日12时左右向北京市公安局寄送了《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公开北京市公安局“结办”“朱令令案” 的事实材料依据、规范性文件依据以及相关程序文书资料等信息;对该案中“不予公开的相关涉密材料”的密级及保密期限予以公开。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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