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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xpan

    我受教育时,教科书认为宪政是资产阶级改良派的主张。现宪法规定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在宪法和宪政之间,只有宪法是合法的。 //@新观察新思维: 这???
    我说杨晓青教授坦诚,只是陈述一个事实,并不代表我对她的个人态度。法学界很少有人像她这样明确表示:若以宪政的标准而论,现政权就是不合法的。相反,有很多学者都在竭力主张,在现行制度下,宪政仍是可能的:他们既要追求宪政,又不愿否认现行政权的合法性。我觉得,这些人要么不诚实,要么无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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