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不开放伴奏的歌,很久以前特地去问主创要伴奏,主创看着交情特别给了你翻唱用,但这不代表就能之后擅自拿到公开场合表演吧?至少你用之前知会一声是起码的礼貌吧?起码保留人家拒绝的权利不是吗?何况姑娘你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呀,上一次已经有过不愉快这一次还不问?法律只是底线啊,道德和交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