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顾俊卫律师

    //@陈默默50129: 杨晓青教授的文章,是一篇极佳的宣扬“宪政”的软文广告稿,通过对两种制度的比较分析,发人深思、发人深省,建议全文通读,反复阅读,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其故意以国情论和死人论来论证其观点,实则是欲扬先抑,用心良苦!读者不可不察:)
    【红旗刊文:宪政关键元素属于资本主义而非社会主义】杨晓青:宪政不符合我国的国情…在党的领导下,为了人民的利益,通过法定程序,宪法和法律都是可以修改的。单独提“宪法和法律至上”,容易掉入“宪政”的话语圈套,这也是“宪法和法律至上”口号的局限性。🔗 网页链接 [汗]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