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院向张辉、张高平各支付国家赔偿金110万余元】据浙江法院网,2013年5月1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辉、张高平再审改判无罪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分别支付张辉、张高平国家赔偿金110.57306万元,共计221.14612万元。张辉、张高平叔侄因冤案服刑近10年。🔗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