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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沈的18大: //@为常识而奋斗: //@醉侠老高: 向林洪楠先生致敬,扩散 //@刘晓原律师: 南方周末报道:71岁(注今年已74)的林洪楠有30年的警察生涯。1962年支援西藏在公安部门工作,1981年至1991年在福州市公安局法制处和预审处当警察。1991年进入福州市司法局,先后担任办公室主任和律师管理处处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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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稀之年的林洪楠是福建法讳律师所的主任,律师所办公大楼称为“晚香楼”,有多家律师所在此办公。林律师因为担任福清纪委爆炸案、福建三网民诽谤案的辩护律师,在2009年被司法局责令停业一年,当时法讳律师所还差点被责令解散。现在,“晚香楼”面临强拆,已被停水停电。没了办公地,只能在街头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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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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