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永远的南方

    你对比一下就知道了,西方有关法律是走邪路啊。我们的光伟正世界第一。
    2003年1月,前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主持出台司法解释:“行为人确实不知道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