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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青全伟
11 years ago
荒唐? //
@刘力博士
: //
@郭国松
: 立法的逻辑冲突,刑法在强奸罪中将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列为强奸罪的加重情形,而不论幼女是否愿意。同时设立嫖宿幼女罪,就出现了法律本身的冲突,很荒唐
@新闻观察-陈忆
11 years ago
全世界只有中国有嫖宿幼女罪,真是很无耻,希望大家一起来推动废除之。同意的顶![话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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