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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孙兴杰

    宪政的起源并非必然,国家建构、法治精神与问责制政府三者混合的时机不同,造成了宪政不同的面相。英国宪政应该算是原发型的典范,此后的国家或者移植或者模仿,或者拒斥。
    什么是宪政?宪政包括四大基本原则:人民主权、法治、分权制衡与保护人权。人民主权说明国家权力最终来源于人民,而不是君权神授、或者来自枪杆子之类。法治和分权制衡说明了权力的运作方式,是保障人民主权正当行使的方式。保障人权是宪政的最终目的。推荐何勤华教授《西方宪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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