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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坦克

    回复@朱彥碩: 天。。。//@朱彥碩: 回覆@神气飞天猪: 北京我是不清楚。在台灣我是記得很清楚:記者會上只允許四個問題,而且都要先審,我剛好是其中一位。那時,Jordan已經退休了。然後安排與球迷的見面會,總共只露面不到2分鐘,就匆匆離去,史稱"Jordan快閃事件",留一屁股爛攤子給Nike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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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只比較Kobe與Jordan,我個人會比較喜歡Kobe。甚至,Jordan與LBJ相比,我也會選擇LBJ。2004年並非沒有經歷過Jordan訪台之程,對無數媒體記者來說,訪問Jordan,簡直就是惡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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