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笑]//@西秦狼十一世班禅: 这才是正面报道![笑哈哈]//@全震动: [赞]//@越王尝胆前世: //@谓贤: [赞]//@金钱论语邓良平: //@杜导斌: //@万吉庆: [赞] //@老豆炒不熟: [赞]
今天上午接了好几个电话,多人向我“报喜”:曾经参与迫害我的当事人的某地方官员,被双规了。但我却喜不起来。此人当年打压群众,刁难律师,确实可恨。但他今天的被双规,与当年我的当事人的被双规,不是同一种手段吗?谁能保证他就一定会受到公正对待呢?毕竟,他的人权比我的解恨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