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晓春: 确实很需要立法。//@祝俊-鬼月: 赞成! //@雷夕: 美//@凤小离: 强烈赞成!@心如金缕曲 //@影音同画董琦qiqi: 必须必须同意 付加鞭刑//@王朔有话说: 我操,必须同意!!!
【对性侵幼女者,化学阉割比鞭刑更有效】“化学阉割”(chemical castration)始于美国,是对男性强奸罪犯注射一系列雌性荷尔蒙药物使其失去性欲。2003年以来一些国家也立法对一些诸如强奸幼女的犯人进行化学阉割。同意我国确定此刑罚者的同学请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