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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流潇洒_夜寻欢_

    //@西尔欧w先生: 排!!!不改法要你何用!!! //@時雨不沢: 看到这类新闻时只想用刀子从这些男人的尿道插进去把生殖器拔下来捅菊花再塞丫嘴里//@叶御川: //@Bownkai: 遇到这种事真的会反人类的。。。 //@鸵鸟君是猫奴: 我觉得要是以后我有孩子了遇到这种事应该会拿着机枪去警局和政府扫射或者直接手榴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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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点建议#:凡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者(且无论未成年自己是否愿意),一律按强奸罪惩处!虽然刑法早就对此有规定,但现实中的“嫖宿幼女”等奇法怪律,却让这条法律条款大打折扣,故提出建议:废除嫖宿幼女,一律按强奸罪惩处!同意者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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