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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露逍遥

    【未满足法定条件,弄成“阴部裂伤”也不算“奸淫幼女”】《刑法》第236条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女性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女性发生性行为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换言之,针对幼女的“强奸罪”,并不需要“强行”,只要是“奸淫幼女”即满足强奸定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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