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巷: 反对斩立决,太便宜那些牲口了[抓狂]//@gongfei444: //@愤怒的老鬼2: 斩立决! //@linbsdfr: //@晋美松赞师兄: 性侵未成年少女者性同邪魔。当斩立决!//@看眼的我: //@华商天民: 凡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者(且无论未成年自己是否愿意),一律按强奸罪惩处!
#一点建议#:凡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者(且无论未成年自己是否愿意),一律按强奸罪惩处!虽然刑法早就对此有规定,但现实中的“嫖宿幼女”等奇法怪律,却让这条法律条款大打折扣,故提出建议:废除嫖宿幼女,一律按强奸罪惩处!同意者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