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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茶幽香8561

    回复@开落两由之: 有道理。精辟! //@开落两由之: 出于保护嫌疑人考虑,全世界都没有公开侦查阶段案卷的成例,何况侦查阶段的案卷是明文规定的国家秘密,申请信息公开,断无可能。若真为朱令考虑,另谋他途。若借题发挥,倒是可以纠缠到底。
    【朱令令案:我草拟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本案的核心是设法让北京市公安局公开已取得的证据材料,从而判断是否已足以锁定犯罪嫌疑人,尚无法锁定犯罪嫌疑人的,有什么关键证据有待补充侦查。李春光律师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申请公开是错误的,北京公安拒绝公开我也坚决不同意。🔗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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