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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茶幽香8561

    回复王塑这话作为文学表述很经典,但作为法律现状的概括我不认同。不要忘记,中国的法律数量在世界上是最多的。如果不是法制大家连在这里探讨的环境都不存在。此时,我们探讨的是法律的适用问题,其前提是有法律制度的存在为前提的。外行人可以法律执行的不尽如人意泄愤,但律师也盲从就有点与身份不符
    【朱令令案:我草拟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本案的核心是设法让北京市公安局公开已取得的证据材料,从而判断是否已足以锁定犯罪嫌疑人,尚无法锁定犯罪嫌疑人的,有什么关键证据有待补充侦查。李春光律师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申请公开是错误的,北京公安拒绝公开我也坚决不同意。🔗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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