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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周山屋

    同意@常存抱柱信 。我们总是双重标准,利己主义。 //@常存抱柱信: 回复@硪拾坏絯釨: 朱令案发之后,我就捐钱给救助朱令基金了,即便愤恨交集,却不可以在没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构陷任何一个公民!那些整天叫嚣要把孙维绳之以法的网络暴民们不知道其中有几个真正为朱令做过实事?
    刚才和一咬定孙维有罪的人讨论,我诱导他说“我觉得你像强奸犯”,他怒了,说我心理阴暗,把我拉黑了。【同样道理】,为什么你们天天一定要说孙维是罪犯呢?你不尊重公民孙维,如何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呢?尊重司法就是尊重公民,也是尊重自己。不管她是不是真正的罪犯,司法判断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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