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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子中国

    还记得此人进去时,就说过此人劣迹斑斑,不值得同情!//@高广清: 我知道你说的是谁!对他曾经的遭遇我们同情我们声援!但此人的道德素质不敢苟同。在中国法治进程中,他的遭遇是标志性事件,但他本人不会成为律师的骄傲!
    前律师落难时,全国律师气不过,为其呐喊鸣不平,维护律师业尊严。出来后其未恢复律师身,却做起法律掮客的买卖来了,且是大买卖。去年俺就听业内人士反映其最近两年很不堪:大揽刑事案件,个案收费极高,超乎想象,且向当事人吹嘘在帝都有神马关系。这是置律师业于死地的恶行,不能沉默,必须声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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