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怒][怒]//@七夜娃娃: 果然,在中国,神马法律,说来说去还是“无外乎人(quan)情(cai)”//@卑鄙马维斯: 我还是没明白当初特意单设一个罪的初衷是什么//@快乐是必须滴: 可以不废除,改成比强奸罪判的更重就行。[怒]
【再次呼吁废除"嫖宿幼女罪"】#海南一校长与官员携6名幼女开房#[怒]这一段连续报道幼女被嫖宿,庄哥再次呼吁废除"嫖宿幼女罪"。一次转发、一次希望,废除"嫖宿幼女罪"保护我们的女儿![话筒]请大家大力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