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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眼碧蟾

    //@断刃天涯: 君子群而不党!//@张鹤慈: 曾捍民律师就不懂党同伐异,他的话:【“党同伐异”不是贬义词,起码是中性词,公民结社的意义也在于“党同伐异”,在法律范围内进行利益博弈,在民主体制下争取民意支持。我毫不隐讳地说:我支持党同伐异,道不同不相为谋!】这些清楚了?
    近两年在微博上见多了党同伐异,感觉达成共识之难,撕裂社会之易。我想与左右朋友做六个约定:1、从今往后,求同存异,允许价值多元;2、理性辩论,不搞人身攻击,不扣帽子;3、不搞威胁恐吓,更不诉诸暴力;4、摆事实讲道理,不造谣传谣;5、以法律为底线;6、意见不同,不搞道德审判。同意者请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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