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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enbing028

    //@回灯添酒: //@舟亦洲: 【微讨论】中国无新闻法,所谓采访权、知情权,均是虚的。有些部门有硬塞单方面宣传通稿甚至虚假信息,记者不得质疑,媒体也无法抗拒。记者证也只是新闻出版署自行规定:名级政府应该为持本证工作者提供便利和必要保障。
    #中大传媒茶座# @展江 教授认为,媒体不自由、所以难自律。1、知情权,法律上与企业无关;2、采访权,中国法律从未承认;3、法律上,企业没有义务接受采访;4、大型企业因报道导致利益损失,起诉媒体具有正当性。媒体报道企业的问题,一定要倍加小心、审慎。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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