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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舜华--SZWA--CEIBS

    应该入常//@乐元容ATM: //@于建嵘: 哈哈。这应不是我说的。如果让最高院周大法官认为是我说的,那将来最高院的法官们不会点名叫我上课了。
    昨天和一个美国同学解释我国的司法制度,说到我国的法官都等同于官员,是有行政级别的。对方于是问道:“那你们的首席大法官是什么级别?”我告诉他是副总理级,对方大惊:“还有比这个更加荒唐的么?”我说:“有,他没有上过法学院。”———— @于建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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