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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替裆说大话1

    [赞][赞][赞]//@叶恭默: 自由和私权,在不同的社会阶段,会此消彼长的妥协。法治不彰,自由应该适当优先。当然这不是一个简化的普遍原则,需要审慎考察具体当事人在社会结构中所处位置。毫无疑问,孙虽非公权力身份,但她和公权力有紧密勾连,属于掌控这国政治/军事/经济命脉的500家族的紧密附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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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体智慧版:言论自由高于一切——对投毒案一些问题的澄清】邪恶之得以盛行,往往因为言论自由被剿杀。知的自由,说的自由,凭良心坦率争论的自由,是高于一切的自由。无论如何,在司法黑暗腐败的当下,基于道义的广泛舆论压力,几乎是公民捍卫权利的唯一武器了。如果连这个也放弃,我们将一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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