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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戏的离樱

    //@李剑芒的小号: 回复@刘军兴: 此法案后来被护宪大法官基本全盘否定,称其是违宪法案。美国曾经有一位护宪大法官说:“如果美国人丧失了人权概念,上帝也救不了美国”。说的太好了。自由不可出卖,一旦出卖就入地狱。地狱里没有好处可以交换。//@刘军兴: 说得好! 不过美国人不会这么傻吧? 该法案有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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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社会,它随着人们的思想不稳定性左右的摇摆。但只要是自由的,整个社会不管怎么摇摆,绝不会摇摆到伤害大多数人的极端上去。当一个社会走极端,不管是走向极左还是极右,一定是因为这个社会丧失了自由。自由是本质,一旦丧失自由,社会开始自杀!当美国通过《爱国法案》,我大骂邪恶,道理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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