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mortal星: 简直丧心病狂!!@潇了个潇小姐 @林大媛子 @阿加西门庆 @絔上椛开缓缓归 @我是萌妹子我怕谁 @王子-半星辰 @头像是你 //@杨澜: 惊心!伤心!我们的教育缺失的太严重了! //@杨东平: 转发,应试教育的地狱版。
【小学女生肢解同窗】一名未满13岁少女,尚在就读小学六年级,因不满同班同学比自己长得漂亮,遂怀恨在心,将其约至自家杀害并肢解。因其作案时未满14周岁,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决定对其收容教养3年;受害人家属获赔10.8万元。网友:令人担忧、震惊!祖国的花朵,岂能长成“食人花”!(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