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灿灿U: 我倒觉得,这随便一定的期限,往往一语成谶,哈哈,你们懂的~~ //@michellechenchen123: 回复@来海边找贝壳: 唉! //@来海边找贝壳: 随便一暂定,就掳走了百姓的财富。强拆就是把永久产权,变成70年一轮的聚宝盆。
孟晓苏:为什么将住宅地期限定为70年?我是知情者。1988年修宪和土地管理法都只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没规定年限。规定70年是1990年国务院55号令。当时法律刚允许土地使用权转让,定年限时谁也吃不准,觉得定50年短,定90年长,干脆暂定70年吧!就这么发布了“暂行条例”。现在不是不可以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