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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轻舞幽扬

    哈,哈,哈。。只能这么回了~//@云碧丹华: 公//@许林2009: 那就废除这个该死的70年,让公民买的住房成为永久的私人财产!//@吴稼祥: 可以废除这个暂行条例。//@何刚: 那就改吧!//@老志勇: 大英帝国也曾遇到这样的问题,后来在争议中,为了保护私权,确定土地使用限定为999年//@任志强: 该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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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晓苏:为什么将住宅地期限定为70年?我是知情者。1988年修宪和土地管理法都只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没规定年限。规定70年是1990年国务院55号令。当时法律刚允许土地使用权转让,定年限时谁也吃不准,觉得定50年短,定90年长,干脆暂定70年吧!就这么发布了“暂行条例”。现在不是不可以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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