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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直一世

    总体上是篇好文章,但对于连岳那句话的批判是一种法制的倒退。我们可以不相信法律,也深知某朝司法问题太多,但如果对于“谁有资格判断有罪无罪,什么样才确定是有罪”都不能达成共识的话,不说司法死,社会也就彻底崩溃。常识是疑罪从无,警察当场抓住的现行犯在宣判前也只能称犯罪嫌疑人。@作家陈岚
    朱令案中,孙维有没有动用她家族官员势力,来影响案件进程、为自己脱罪,是此案的焦点,也是民意哓哓的关键,这已经绝非一个公民私权事件,而是一个涉及国家公正、司法独立的公共事务,明明是官盐,怎么在一些洗地派眼里,这样的诉求就成了私盐?就成了民间暴力的狂欢?新博文🔗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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