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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喵哚哚

    回复@xm书生: 。。。我是不是应该感谢当年去老朱那各种哭诉各种黑状的那个人的不杀之恩呢。。。毕竟她只是造点谣中点伤神马的。没毒死我肢解我神马的。。我是不是应该多谢不杀之恩呐。。。[偷笑][偷笑][偷笑] //@xm书生: 快感谢我~我当年多么的和善可亲啊!
    【广西一13岁少女嫉恨同学比自己漂亮将其肢解】 小学6年级学生覃某因不满同班同学周某比自己长得漂亮,遂怀恨在心,将其约至自家杀害,并砍断头颅、手臂装入袋中。因覃某未满14周岁,公安机关决定对其收容教养三年,同时覃某父母赔偿周某父母10.8万元。🔗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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