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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百九十磅

    第一,即使最先保障言论自由的美国宪法也并不认为言论自由高于一切;第二,辛普森案并不是一面倒,你对此非常无知;第三,你对陪审团的理解是错误的;第四,类似的案子在美国破不了的我瞬间就可以给你举三个,我没见到谁把警方如何了。最后,你对美国宪法史很无知,你不应该拿这些东西来当论据。
    【最终修改版:言论自由高于一切——对朱令案中一些问题的澄清】知的自由,说的自由,凭良心坦率争论的自由,是高于一切的自由。对早前长微博版本做了一些扩展,针对一些经典谬论如“舆论干扰司法”,做出了澄清。字数也从4200扩展到了5600。有兴趣的同学可点击博客🔗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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