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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跑小楠姐

    这个事件我也没有转过,我没办法说服自己参与讨伐。因为谁都不能证明孙维有罪,不是可以拿到毒药就一定会下毒,这个逻辑是完全错误的。然后,一个犯罪嫌疑人没有义务去破案,不能说我必须找出一个罪犯,才可以证明我无罪。逻辑应该是你不能证明我有罪,那我就无罪。虽然我不喜欢连岳,这篇说得很中肯。
    @连岳 老师关于朱令案的文章。写得非常好。希望每个人一读。连岳老师离开新浪微博真是太多大好青年的人生损失。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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