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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樱桃林cherry

    //@叶恭默: 如果这仅仅是一件司法案件,那由警察侦查/检察官起诉/法官审判,大众等结果就是了。恰因这还算不上一个司法案件,只是一个社会事件,司法程序中的议论规范在公共议论中就自动部分失效,那么言论自由原则高于司法议论规范。难道要把每个人培训成律师或法官才允许发表议论吗?
    【最终修改版:言论自由高于一切——对朱令案中一些问题的澄清】知的自由,说的自由,凭良心坦率争论的自由,是高于一切的自由。对早前长微博版本做了一些扩展,针对一些经典谬论如“舆论干扰司法”,做出了澄清。字数也从4200扩展到了5600。有兴趣的同学可点击博客🔗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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