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法学王琳

    最高法常务副院长: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评】其实在对法律真实的追求上,并不存在所谓错放与错判的对立。若因证据不足而判无罪,这不叫“错放”,而是依“疑罪从无”的刑事司法原则合法裁判。亦即“合法地放”。法院对公正的追求仍要坚持“既不错放也不错判”,而不是二选一。 @贺卫方 @徐昕 @邹建章
    展开全文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