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是出於教權服從政權的主張,亨利二世殺多默貝科,手法極殘忍,程序不合法(派殺手刺殺);而國朝未殺一司教。龔氏、華氏等獲刑坐牢,是經過審判的。但絕沒有一個教徒會因此認為潤公賢於亨利。皆將前者視為惡魔,對後者則多有原宥。為什麼?這正是田先生說的we和they的分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