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香港立法會,人民力量的黃毓民議員就特區政府的財政預算案以普通話發言。這一段相當經典!其中黃先生說,貪官和庸官是沒有分別的,庸官貪得或許不是錢,但是貪圖安逸,不肯為人民做出承擔,就是貪!真是太仆街(不該)了!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