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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自海

    (续上)因为在法律逻辑上,纳税是强制的(在经过纳税人允许的前提下,在指定的项目中,授权gf强制征税)。而在这次的1亿港元的特别捐款并非征税授权项目,若未经投票就可通过,实质上就成了强制捐助,这就等于是在抢劫香港人去换取政治资本(这也是反对派议员的原话)。其实这才是民主法治国家。
    昨天人民日报刊登文章批评部分人香港拒绝捐款,称其“发出了拒绝对灾区伸出援手的错误信号”。事实上香港民间捐款总额已经超过2亿港元,不逊全国任何城市。如此批评这个踊跃捐输的城市,我无法接受。这篇文章尝试提供一些事实,解答和芦山地震香港捐款的一些问题。兹事体大,希望多多转发。@下流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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