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1日起,市民在市场上购买二手电器电子产品,在保修上将有法可依。根据商务部发布的。《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严禁经营者将翻新商品冒充新商品出售,同时,应当向消费者出具消费凭证或者发票,并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免费保修服务。